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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学生处工作职责
作者:网管员 来源:河北信息科技专修学院 更新时间:2008-4-29 下午 08:02:21

  学生处是院行政领导下,落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行政管理和招生、就业工作的主管部门。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,本着一切为了学生、为了学生一切、为了一切学生的原则,配合有关部门优化育人环境,加强班风、学风、校风建设。其职责范围是:
      一、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生管理政策和学校党委、行政的决定,保证校园稳定,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教育活动的计划安排和实施, 掌握学生思想情况,抓好经常性的学生思想教育工作,完善学生工作。
      二、负责制定学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。大力开展校园文化建设,指导团委、学生会开展各项有益的文娱、体育活动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。
      三、负责对班主任(学生辅导员)进行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及培训管理等工作。严格实施对班主任(学生辅导员)的聘任、调配、考核及奖惩。
      四、组织好每年度的招生宣传、录取和迎新的工作。负责对新生开展入学教育、国防教育、纪律教育等思想教育活动。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,开展心理健康教育。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实施,检查学生遵守校纪和维护校风情况。
      五、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,负责制定我校学生行政管理方面的有关条例和规章制度。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情况的统计以及计算机数据的输入工作。
      六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高校学籍管理方法,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,做好学生档案的接收、管理、利用、及有关材料的归档和档案转递工作。
      七、负责学生奖励机制的建设和管理,具体做好奖学金、先进班集体、先进团支部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干、优秀团员的评选、表彰和奖学金的评定工作。
      八、负责毕业班学生离校的组织、协调工作。
      九、积极做好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学生方面的工作。做好本处文书档案的书籍、立卷、归档等工作。
学生处为学生服务公约
职责分明  按章办事  诚实谦逊  廉结自律
耐心细致  文明礼貌  精益求精  快捷高效
管理规范  团结合作  热情友善  爱岗敬业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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