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销师全国统一鉴定简介
一、背景 营销师是指从事市场分析与开发研究,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咨询,并进行产品宣传促销的人员。
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,对销售与市场营销人员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,为满足社会对该职业向纵深发展的需要,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2年2月正式颁布了《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》,并确定了该职业在现有推销员职业三个等级之上进行衔接,以利于广大从事推销营销人员的职业生涯发展。
该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主要包括:职业道德、职业基础知识、市场调查分析、营销策略与营销活动管理、产品与价格管理、渠道管理、促销管理、销售管理、及网络营销管理等职业功能领域。 该职业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始试点培训考试,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,于2003年在全国开展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。
二、职业等级
该职业共设两个等级,分别为:营销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、高级营销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。
营销师(推销员)(申报条件)
——初级推销员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1、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。
2、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并结业。
——中级推销员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1、取得初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。
2、取得初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从事推销工作3年以上。
3、中等职业学校营销专业(含经济管理专业)毕业并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。
4、大学专科营销专业(含经济管理专业)毕业以上。
5、从事推销工作5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。
——高级推销员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1、取得中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。
2、大学专科营销专业(含经济管理专业)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。
3、大学本科营销专业(含经济管理专业)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。
4、连续从事推销工作8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。
——营销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1、取得推销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、大学专科营销专业(含经济管理专业)毕业,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3、大学本科营销专业(含经济管理专业)毕业,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4、大学专科相关专业毕业,在本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5、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,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6、有1年工作经验的在校MBA、营销专业(含经济管理专业)或相关专业研究生。
7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——高级营销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1、取得本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,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、取得本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3、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,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4、取得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,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5、取得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